首先统计局在12年自己谈为何不公布基尼系数,因为如果根据掌握的资料计算,结果偏低, 原因在于难以获得高收入的信息。而到了13年(统计部门官员回应基尼系数测算问题),统计局公布了2003~2012的基尼系数,其数值多在0.47-0.49之间,且显示基尼系数在2008年达到顶峰0.491(而亚洲开发银行测算的该年数据则更低,43.4),近几年逐步下行,至2012年为0.474。然而此前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及西南财经大学等多家机构的调查数据,均高于官方数据。其中,西南财大调查得出2010年中国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61。对于统计局测算基尼系数的方法,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主任王萍萍发表了一篇文章详细阐述。
国家统计局使用的是全国城乡住户收支抽样调查数据作为计算基尼系数的基础。城乡居民收入调查过程可以分为抽样、记账、录入、审核、汇总等多道“工序”,其中还包括多个数据质量控制环节。略
学界对西南财大的调查有两篇,讨论(岳希明/李实)。其中提到:
统计局的样本是西南财大的10倍以上,而且覆盖面广。统计局对高收入人群样本的调查使用的是自行纳税申报,因此非法收入和避税的收入无法考量。西南财大的县市样本主要集中在东部,村/居委会样本明显偏重落后地区的村委会和发达地区的居委会,由此严重忽略了处于中等收入水平的村/居委会样本(落后地区的居委会和发达地区的村委会样本)。在收入信息收集上,西财调查仅仅收集了每户受访者及其配偶的收入,而没有收集家庭其他从业人员的收入。在收集计算农业生产经营和非农生产经营收入所需信息上,西财问卷也存在明显的缺陷。根据问卷收集的相关信息,很难准确地计算农户自产自用农产品收入以及非农经营收入。由于统计局农村样本和农户收入统计的相对可信性,统计局的住户调查结果倒可以用来衡量西南财大基尼系数是否存在偏差。比如,2010年农村居民收入基尼系数,统计局的估计是0.378,而西南财大的估计是0.60。西财项目提供的抽样权重变量计算出城市和农村的比重为54%和46%。然而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计算,城镇和农村的家庭分布比重分别为51.6%和48.5%,人口分布分别是50.3%和49.7%。非农人口比重较高县的农户在农村中应当属于高收入户,缺少这部分样本直接导致农户收入的低估;非农人口比重较低县的城市家庭在城市中应当属于低收入户,样本中缺少这部分家庭必然高估城市家庭的收入水平。从城乡总体来看,上述两类住户的收入应当处于中等收入水平,缺少他们将直接导致全国整体收入差距的高估。由于样本缺少了这两部分家庭,抽样偏差是无法用甘犁所说的加权的办法来修正的。统计局的“记账式”收入调查方法要比西南财大的“回忆式”收入调查方法更准确。西财将1%的最高收入家庭和1%最低收入家庭从样本中删除掉的做法具有很强的任意性。在中国,估算收入差距通常以个人为单位(将家庭收入平分到每个家庭成员头上,每个家庭成员成为一个独立的观测值),而不是像西财项目那样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基尼系数的。
当然同时西南财大甘犁对此也有回应,这里就不贴了,也就是说以上三篇文章是一次交锋,意义在于告诉人们符合网民即键盘侠们取向的0.61数据也并不靠谱。鄙人不才,稍微总结一下,先不论各网友自身的自以为代表真实的感觉,即便是严谨的调查研究所得的数据之间出入也很大,原因在于:
统计口径不一样。通俗说:什么算到收入里面,什么不算。收入调查方式不一样。例如上述的“统计局的“记账式”收入调查方法与西南财大的“回忆式”收入调查方法”。抽样不一样。不同收入阶层的比例分配、是否覆盖各种家庭情况、地区间的比例分配,例如岳希明/李实对西南财大这方面的质疑就很有力。样本数量不一样。
而统计局数据也有失真,原因在于:
灰色收入、非法收入无从得知。出于你懂的方面的考量。
这两个因素导致官方基尼系数显然低于真实,这个是学界以及统计局自己的共识。而且第一条也不是中国特有的。但是即便上述两个因素都解决了,还有口径、收入调查、抽样、样本数量这些因素在影响统计的结果。统计本来就只能从概率上逼近真实,而不能拷贝一份真实给人们看。而上面一大堆引用的目的在于说明官方数据也没有低到那么可怕的地步。而且我认为,非法收入无法统计根本不影响基尼系数的意义,原因再如下:
基尼系数的意义在于提醒政策制定者们调整收入分配政策以求缩小收入差距。合理避税的收入既然已经成为事实,那再怎么调整收入分配政策也无法影响这部分收入;另一方面,既然已经知道这部分收入是避税了,那还需要等到基尼系数告诉你你才去调整税收制度么?灰色收入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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