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40年代末和50年代中期,美国和苏联先后组织了分别以它们为盟主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和华沙条约组织。
这两个军事集团在欧洲的对峙,是冷战的重要内容和特征。集团军事对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现的新现象,几乎与冷战相始终。它的根源是两个超级大国都要维护通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欧洲获得的利益,并力图扩大之。
因而,两大军事集团在很大程度上是超级大国维护既有势力范围的工具和进一步扩大势力范围的基础。欧洲各国在无力单独与超级大国抗衡的情况下,不得不置身于某一超级大国的保护伞下。
两大军事集团都声称,它们是防御性的军事政治组织,而对方是侵略性的。这反映了双方根深蒂固的互不信任,促使双方竭力加强军事力量,坚持甚至强化对峙,欧洲被分割的局面也因此长期延续。
战后40多年间,对峙双方在欧洲集中了最大量的军事力量和最先进的武器装备,把军事力量作为向对方施加压力,促使局势向有利于自身的方向发展的重要手段,并且都不懈地为发生全面战争做准备,使欧洲长期处在核战争的阴影下。
一,北约组织
军事委员会是北约组织最高军事机构,负责就共同防务问题向理事会和防务计划委员会提出建议,并指导其他军事机构工作,由参加防务一体化机构的成员国军队总参谋长组成。国际军事参谋部,是军事委员会的执行机构。
欧洲盟军司令部是北约组织最重要的军事指挥机构,总部设在比利时的蒙斯,管辖范围大致包括欧洲和北非。
它辖北欧盟军司令部(设在挪威),中欧盟军司令部(设在荷兰),南欧盟军司令部(设在意大利),直属机动部队司令部等。最高司令由美国将军担任。
北约组织的军事力量由参加防务一体化机构的成员国军事力量组成,包括战略核力量、战区核力量和常规力量。
20世纪80年代中期,北约有现役部队约540万人。
战略核力量和战区核力量由美国和英国的核力量组成,使用权掌握在美国总统手中。
常规力量包括:
陆军近300万人(其中在欧洲地区208万人),装备主战坦克2万辆,火炮9400门,战术导弹发射架365部;
海军97万余人,装备舰艇1251艘,其中包括航空母舰15艘,攻击型潜艇188艘;
空军116万余人,在欧洲地区有作战飞机3700多架。
北约组织在初期主要受美国支配,以遏制和威胁苏联为政治目标,是美国对苏联的政治、军事包围圈的主要环节。军事战略也深受美国影响,全面接受美国的遏制战略和大规模报复战略,依赖美国在西欧的前沿军事部署。
二,华沙条约组织
华沙条约组织是苏联和东欧国家组成的军事政治组织。
1955年5月9日,北约组织正式接纳联邦德国。14日,苏联、保加利亚、匈牙利、波兰、民主德国、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等8 国在华沙签署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即华沙条约),华沙条约组织正式成立。苏联入侵捷克斯洛伐克以后,阿尔巴尼亚于1968年9月退出华沙条约。
联合武装力量司令部和参谋部是华约组织统一的军事指挥机构,总部设在苏联的利沃夫。 联合武装力量由成员国军队组成。联合武装力量司令部平时辖驻民主德国、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的苏军军队集群,驻苏联西部地区的苏联军队,以及民主德国人民军。
联合武装力量总司令由苏联国防部第一副部长兼任,参谋长由苏军第一副总参谋长兼任。
华约组织的军事力量包括战略核力量、战区核力量和常规力量。
20世纪80年代中期有现役部队近650万人,多于北约组织现役部队总人数。
但华约组织现役部队中包括大量工程部队、行政和技术人员(在西方国家通常由文职人员担任,不计入现役部队总数)以及一般支持部队。扣除这些人员,华约组织现役部队总人数略少于北约组织。
战略核力量和战区核力量都由苏联的核力量组成,在数量上略多于北约组织的核力量(就多数指标而言),在质量上略逊于北约组织。从总体看,双方核力量处于均势。
在常规力量中:
陆军约280万人,略少于北约组织陆军人数,但多于北约组织在欧洲地区的陆军人数。装备主战坦克5.2万多辆,各类火炮3万多门,战术导弹发射架1570部,均超出北约组织一倍以上。
海军约53万人,远少于北约组织海军人数。装备舰艇1184艘,略少于北约组织海军;其中航空母舰3艘,攻击型潜艇136艘,均远远少于北约组织海军。大型水面舰只的数量、吨位、火力和持续作战能力也逊于北约组织海军。
空军约85万人,少于北约组织空军人数;在欧洲地区有作战飞机6800余架,多于北约组织空军。北约组织空军的作战飞机具有质量优势,并且在欧洲以外地区部署的作战飞机较多,从总体看拥有空军力量优势。
华约组织是苏联控制东欧各国和向西方施加政治、军事压力的工具,苏联在华约组织中长期处于支配地位。在对外政策、国防政策、军事战略乃至国内政策方面,绝大多数华约组织成员国都长期与苏联保持一致。
声明:《1949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建立了北约组织(附2023年最新排行榜前十名单)》一文来源于网络,本文图片、文字、视频等内容版权均归属于其原作者所有。本站承诺不将本文用于任何商业行为,仅为传递知识性正能量信息。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的转载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做删除处理,谢谢。如果您对文章有异议,可在反馈入口提交,或发邮件到1791363168@qq.com处理!